陕西: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报批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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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名称 |
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报批 |
设立依据 |
《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》(国发〔2004〕20号)、《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》(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8号发布)和《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前期管理工作规程(试行)》(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、财政部办公厅发改办外资〔2006〕2259号文印发)。 |
申报条件 |
1、项目符合国家利用国外贷款的政策及使用规定;
2、项目已列入国家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;
3、项目已由省发展改革委批准(核准、备案)(国务院或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(核准)的项目不单独审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);
4、国外贷款机构对项目贷款已经承诺;
5、国外贷款偿还和担保责任明确,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计划落实。 |
申报材料 |
申请文件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。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应当按照《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十五条、第十六条规定要求编制。 |
办理流程 |
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,项目单位通过所在地市级(指设区市)发展改革部门或省级主管部门向省发展改革委申报。15个扩权试点县(市)的项目可直接通过项目所在县(市)发展改革部门向省发展改革委申报,但申请文件应同时抄报所在地市(指设区市)级发展改革部门。省发展改革委初审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。 |
办理期限 |
10个工作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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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因我司提供的报告问题导致立项失败,我方将全额退还编撰费用。